9月18日上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顺利对六处拒不迁出占有房屋案件进行强制迁出。
依据牡丹江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执行申请,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等人用于抵押的牡丹江市某商住小区6处商服强制腾退。到达执行现场后,在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依照行动方案迅速展开执行。执行过程中,其中涉及四处商服的案外人阻挠执行现场,妨碍执行工作正常进行。执行法官依据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对其释法明理,并且阐明了利害关系,若案外人仍拒绝配合,阻碍执行,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最终得到了案外人的理解,当场表示将配合法院工作,在近日将屋内物品予以搬出。
在接下来的执行过程中,另外两处涉案商服的承租户也对执行现场进行阻挠拒不搬出,称其对该房屋有租赁关系,租赁期五年,但现在只实际使用了一年。现房屋内已停水停电,不能正常经营。承租户要求房主赔偿损失。法院对其进行劝导,称其是与名义房主产生的租赁的关系,不对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产生约束效力,因此法院判决未予保护其权利。同时告知该租户有权利另行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解,最终说服该租户同意配合将屋内放置的物品予以搬出。据此,系列涉农合案件顺利按原计划实施。
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当事人的释法和维稳工作,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多元执行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