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护您及家人健康平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建议优先使用网上立案方式,尽量减少出行,降低风险,我院随时有专人及时处理申请。咨询服务热线:0453-6608058。
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操作流程
1、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黑龙江移动微法院”。
2、按照系统操作提示逐步输入信息,进行身份认证。
3、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审判立案,再点击申请立案。
4、按提示操作,填写和上传准备好的立案相关材料,材料齐全后提交申请 .
(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按时参加庭审活动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开庭。您可以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及时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
(三)执行案件中,部分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的影响,敬请谅解。
(四)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应自觉按要求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和接受安检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如发现体温异常,应配合医务人员做进一步检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病毒无情,人有情
突如其来的疫情
让这个年变得 “难忘”
也让全国人民的心更近,情更浓
东安区人民法院衷心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愿,春暖大地,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