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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现场会在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9-12-01 15:38:00





    11月29日下午,全市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现场在东安区法院召开,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为群、牡丹江市检察院专职委员鞠威、牡丹江市中院刑一庭庭长魏明、刑二庭庭长马洪波、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刑庭庭长、各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同参加了此次现场会。

    会上,首先由东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涛同志致欢迎辞,随后与会人员观看了东安区法院制作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片,观摩了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起诉被告人刘金兴故意伤害案(简易合议认罪认罚)、关连江盗窃案、杨广英故意伤害案、杨治国、鲍亮妨害信用卡管理案(速裁程序)的审理。上述四起案件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个庭审过程在严格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进一步简化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四起案件的被告人、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认定证据、适用法律、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法院当庭依法作出了判决。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经过了四年的试点工作,已经颇有成效。东安区法院为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充分应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与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定期就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沟通,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严格按规范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的侦查工作,并对危险驾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集中快办予以规范。三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集中审查、集中告权、集中签署认罪认罚文书、集中提起公诉,使东安区法院可以集中审理,促进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全流程提速增效。这种审理模式的实行,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司法成本。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确立以来为速裁程序的适用提供了支持,有效的增进了公检法之间的配合,提升了基础办案能力和法治队伍建设水平,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缓解了司法工作的压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东安区法院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法院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重要作用,竭力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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