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细腿勤来办案 死案也能变活案
2011年我执结完一起普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但从始至终给我感触颇深。具体过程如下:被执行人是一个农民夫妻,双方除一点自留地外无其他收入来源,妻子身体又不好,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村委会干部也告知我们他家非常困难。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同在一村,家庭环境也不好,急等用钱。当时,双方矛盾非常激化,极易引发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我接到此案。我没有按常规把被执行人传到法院来,而是直接到其家中,了解具体情况,果然如刚开始预料的一样,被执行人就说没有钱,现在还不上,何时能还上不知道。之后我连续去了七、八趟,同事都说别去了,去也没用,先中止案件,以后发现财产后再执行。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我并没有简单地将此案中止,而是每天都细心地研究如何把案件执结。有一天在家,我突然想起在被执行人家中,他小女儿给其在外地的哥哥打电话时说过:你动迁给多少面积,没有照的也给,咱爸盖时没办照。我马上调查被执行人的儿子在什么地方,经了解知其在甲城市后,当天就开车直奔甲城,找到被执行人儿子家,了解他家动迁情况,得知被执行人有一处无照房已赠予给其儿子,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向其儿子讲事实、摆道理,并告知赠予的财产应优先清偿债务。在我们的开导下,被执行人儿子爽快地同意被执行人的债务由他偿还。我们也将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非常感动,同意给本金就行,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于当日履行完毕,此案圆满结案。通过此案,给我启示是:我们办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三勤一心,即:嘴勤、腿勤、脑勤和一颗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无愧于我们法官的职业道德,同时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