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人民法院三步调解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作者:于淑杰 发布时间:2012-06-14 10:15:17
东安区法院在“司法公信年”活动中,从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采取“一调、二讲、三宣传”的三步工作法,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农纠纷案件12 件,审结12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1件,调撤率91.7% 。
一调,即通过承办人调、庭长调、主管院长调几个环节,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处理时深入基层,组织群众召开座谈会,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 ,为调解纠纷打下基础,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二讲,即审判员在巡回办案中,结合案件适时向农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使农民群众受到教育,达到减少信访案件发生,维护稳定的目的。三培训,即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讨论,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调解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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