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李某某专程给东安区法院送来一封感谢信,感谢立案庭林红法官对其耐心细致的接待和无微不至的帮助。简单质朴的文字中饱含了对我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诚挚谢意。这既是我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工作,贯彻落实省法院“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的一个集中体现,也是对我院诉讼服务便捷、优质、高效的充分肯定。
李某某近日到我院立案,当时接待他的是林红法官。林法官在审查中发现李某某要诉讼的案件还有一天就要过诉讼时效,时间紧迫。但由于李某某年纪较大,不懂法律,又是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立案,准备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立案要求。林法官耐心细致的对要补充的资料、证件等进行沟通,详细向其讲述起诉书格式,一字一句指导李某某书写相关材料,最终在林法官和李某某的共同努力下成功立案。林法官在受理完业务后,起身双手将不用提交的材料递交给当事人李某某,这样的举动让李某某深受感动。
自201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东安区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在立案登记过程中,东安区法院立案庭严格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接收诉状,一次性办全手续,免去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起诉,会对当事人进行详尽的法律释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心系群众,一封普通的感谢信,字里行间透露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和感谢,体现的是东安区法院法官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