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调查研究 服务审判发展
——东安区法院调研工作取得新成绩
张洋才
2011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为期半年的“长安杯”司法公开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东安区法院研究室主任于淑杰撰写的《浅谈法院执行公开现状及完善建议》一文,获得此次征文活动优秀奖,是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唯一获奖的论文,这是该院理论研究工作取得的又一成果。
一是重视调研工作。东安区法院历来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在法院整体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决策”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调研工作作为提升法院工作依法服务大局成效的重要基础,突出调研工作的实用性,形成以审判带动调研,以调研促进审判的良好格局。该院为院研究室配备了法院工作经验丰富、综合能力水平高的人员,充实研究室力量,促进调研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东安区法院注重制定调研工作计划,每年都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及具体工作方案,使各部门清晰的认识到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和方向,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同时,在年终将各庭室调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将此项内容作为年终奖优罚劣的依据,给予年度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媒体或平台上发表及进行交流的调研文章,给予本人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此推动全院形成积极进行调研的良好局面,推动调研工作的发展。
三是坚持调审合一。东安区法院始终强调让调研为审判工作提供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法院改革提供思路。围绕审判中心找准调研的切入点,从司法审判反映的难点切入,从法律适用的困惑点切入,从统计数据的异常点切入,使调研工作更多地贴近审判实践,更多地贴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服务于审判的需要。该院力求调研覆盖个案审理,可以确保法官在遇到法律难题时,及时根据轻重缓急予以启动,为案件正确裁判提供智力保障,尤其有助于把好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质量关。同时注重将调研的触角延伸至裁判之外,通过拓展多种调研载体和平台,全面展示该院法官的职业素养和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