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牡丹江市司法局在我院共同召开诉前诉中案件调处暨律师调解工作现场会,交流、推广调解工作经验。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殿宝同志、牡丹江市司法局局长都业宁同志及全市各县(市)区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业务庭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此次现场会。
会前,市两级法院、两级司法局领导及同志们在东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涛同志的带领下参观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庭长卢广玉、调解中心主任张哲两名同志为到场的同志们就2018年9月到至今我院律师调解工作的流程和调解成功案例作了简要介绍,宋殿宝院长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现场会上,东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涛同志就多元化解暨律师调解工作,做了经验介绍。近年来,我院在审判实践中,坚持开展全程调解模式,摸索调解规律,规范调解方法,不断拓宽调解的深度和广度。2018年我院作为律师调解试点单位,共委托调解案件120件,调解成功49件。通过调解,化解了一大批影响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
市中院宋殿宝院长与市司法局都业宁局长共同签署了《关于人民调解调处诉前诉中委托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诉前诉中委托案件调处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流程,为今后更好的开展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的实效打下了基础。
参会人员充分肯定了东安区法院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东安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律师调解工作原则、要求,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形成了值得推广的优秀经验,取得了很好成效,走在全省前列。东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涛表示,东安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院石时态院长“打官司不求人”思想,做好律师调解工作及委托调解工作,努力做到统筹推进高效快捷、延伸职能人民满意、积极思考做实做细,为全市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促进区域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