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海东,1976年出生,现年43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4月,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工作,2012年10月被任命为代理审判员之后,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一线,至今已办案件数近千件,连续多年为东安法院办案量第一,调撤率达到80%以上,息诉服判率达到95%以上,无超审限案件,出色完成了民事审判工作任务,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在本院人员测评满意率达到100%。2016年司法改革后,首批入额员额法院。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获得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5年获得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16年获得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获得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8年获得全省法院优秀法官称号。
六年的审判生涯,穆海东已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深植入心。这六年里看尽无数悲欢离合、善恶美丑,经他审理的800余起案件,无一错判漏判,这当中既有欣慰和鼓励,也不免有辛酸和委屈,但是他始终坚信法律正义的天平是不会向任何歪理邪说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