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联动机制 发挥威慑作用
在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隐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的,通过启动联动机制,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函等法律文书,要求银行、工商、税务、公安、房产、出入境管理等部门配合执行。我们通过以上形式,挤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发挥威慑作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债务纠纷一案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07年11月7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三次上青岛执行,每次被执行人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但履行10余万元后,余款就是不履行。实施联动机制后,办案人借助这次有利时机,通过与公安部门联系,对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最终在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购买机票,想乘坐牡丹江飞往青岛的飞机时,及时与机场派出所取得联系,将正在进行安检的被执行人予以扣留,并办理了拘留手续。第二天,被执行人的朋友及亲属来到法院替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欠款。至此,一起执行了5年的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这起案件虽然只是一起普通的债务案件,但被执行人是在外地居住,如果不断的去外地执行,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诉累,联动机制实施后,压缩了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最终使这起执行了5年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