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法院建立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干预制度矫正未成年人不健康心理
作者:王洋 发布时间:2017-07-20 14:01:19
为抓实最高法院政治部关于“青年文明号开放周”主题活动精神,增强未成年犯罪人员司法认同感,贯彻未成年刑事审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根本上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人员。2017年7月19日,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王洋庭长在东安区法院心理矫正室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现场心理辅导,在教育引导的同时缓解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化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矛盾,尽全力矫正未成年人的不健康心理,促进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传播法院对青少年教育为主的法治理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