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黑土养育了一方龙江人,身为黑土地的东安法院人,同样传承金桂兰精神。2017年4月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的“传承金桂兰精神,做人民满意法官,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中,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干警发扬金桂兰“一心为民”的精神,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理想的起点、信念和事业的轴心,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6年7月,被害人杨某因咳嗽到被告牡丹江某综合门诊就医,被告在没有采取任何检查的情况下,诊断被害人为支气管炎,连续给被害人用药物静脉注射。2016年7月31日,杨某用药后出现身体不适,抢救无效死亡。经尸检鉴定确定杨某生前患有支气管哮喘,静点氨溴索引发支气管痉挛、气道阻塞致使缺氧导致死亡。杨某的去世给杨某的丈夫及其一对8个月大的龙凤胎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年幼的孩子离开了母亲的怀抱,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原告各项损失90.4万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本案从立案到审结,经历了三次司法技术鉴定,对于鉴定结论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有异议。眼看矛盾越来越激化,主审法官多次找到有关司法技术鉴定部门了解相关医疗知识,耐心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劝告原告做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同时要求被告考虑原告单亲爸爸抚养孩子生活苦难、感情遭受沉重打击的实际情况,给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让失去母亲的一对龙凤胎儿女过上了不再诉讼的安定生活。
东安区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在市中院工作思路,按照王启胜院长提出的“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抓五年不动摇”的工作要求,以金桂兰精神为镜砥砺前行,使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