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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春风吹大地东安区人民法院清明开展利剑行动

东安区人民法院清明开展利剑行动

  发布时间:2017-04-07 09:32:20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着力解决执行积案,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45日上午,东安区人民法院在清明后上班第一天,整装待发,精神抖擞,按照中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打击老赖“利剑行动”,东安区人大代表江南开发区学府社区陈秀丽书记参加了行动。 

2015年,被执行人孙某将张某打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张某31589元,但被告孙某一直未给付,多次逃避,拒接电话。东安区法院到孙某家里传唤孙某,孙某没有在家,执行法官向孙某妻子讲解了孙某的法律义务,告知孙某妻子通知孙某第二天到法院,积极协商,处理案件。

被执行人韩某因开旅店,争夺旅客资源,与孙某发生纠纷,将孙某打成轻伤,被法律判决赔偿孙某38936元,韩某一直逃避债务,拒不履行。东安区法院干警到韩某旅店寻找韩某,韩某不在家中,执行法官对韩某妻子讲解了拒不履行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此次利剑行动将大力打击拒不执行人员,并通知韩某第二天早上8:30到法院进行积极协商,化解矛盾。

4月6日上午,两位被执行人孙某和韩某被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现场缴纳了部分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拿到了自己的执行款后,对执行干警表示了深深的感谢,说自己多年焦急盼望的钱终于拿到了,感谢法院替老百姓办了实事。

被执行人贾某与申请执行人高某因转让浴池发生纠纷,法院判决贾某支付转让费30万元,但贾某一直未履行,多次传唤到法院,就说没钱。此次利剑行动,对贾某采取拘留措施,贾某父母来到法院,执行干警对贾某及其父母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对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危害,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执行款2万元,余下执行款将在6月份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高某十分感谢法院,并同贾某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教育效果。

利剑行动,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是“执行大会战”行动的重要环节,是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宣战的号角。解决执行难就是要真真切切为老百姓拿回血汗钱,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东安区人民法院干警将传承金桂兰精神,心中时刻装着百姓,挥舞正义之剑,用实际行动书写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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