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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服务大局绩效”情况的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9 14:10:33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服务大局绩效情况的分析报告

 

根据中院标准化管理规则要求,现将我院的服务大局工作汇报如下:

    我院在开展《访企业、进千村(社区)、走万家、送温暖提建议、促发展》活动中,根据中院的总体要求,结合东安区的区域特点,全院上下树立起人人为大局服务,案案都与经济发展环境相关优环意识,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优质快捷服务,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迅速动员,全面部署,摆上工作日程。

    在中院关于开展《访企业、进千村(社区)、走万家、送温暖提建议、促发展》实施方案后,我院立即召开了党组会,确定了本院开展《访企业、进千村(社区)、走万家、送温暖、提建议、促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检查重点和责任分工,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来抓,确定由政工科及民二庭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制定了本院活动方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推进模式。把检查重点落实到为企业解决困难,力求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用最低的成本让当事人得到公正的裁判结果,用最大的努力执行每一起案件,用最温和的方式让当事人之间取得谅解、化解矛盾。5月中旬,我院政工科、民二庭按照方案要求,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到辖区企业、贵宾卡企业进行了走访对接,与各涉优企业进行了直接对话,一是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二是及时发现影响稳定的问题和苗头,做到三超前,即:发现苗头超前调查走访、掌握问题超前发现症结、调处矛盾超前疏导化解,使许多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让市、企双满意。上半年共走访企业35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18件,企业及时改正11件。

    二、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机制管理。

    我院针对目前个别干警仍然存在的态度生、冷、硬、冲,接待当事人不耐心、不热心,引发当事人不满的行为;大局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低、办案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修订和拓宽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教育干警重温了一岗双责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以坚持警钟长鸣。通过立案庭、审监庭对全院执行内部最短审限情况、案件质量情况等进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政工科纳入考评,四位一体的联动监督方式,对全院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通报,并例用每周五例会时间,针对不同渠道发现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不留情面地进行指名道姓的批评,警示全员,进一步改善了干警的执法作风,提高了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院平均审限仅为16天,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3天。特别是我院结合廉政创新年活动及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进行了查摆,对查摆出的大局意识不强、执法作风不端、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责任到人,进行了深刻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收到较好效果。同时,为了强化外部监督,我们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邀请他们明查暗访,并针对他们反馈的问题,如个别干警混装、工作时间唠闲嗑现象,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纳入考评分别扣庭室及个人考评分,从而促进了干警服务意识和执法作风的改善。

    三、突出重点,细化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我院围绕省高院、市中院访企业、进千村(社区)、走万家、送温暖提建议、促发展的总体布署,结合法院审判职能,对涉优企业采取超常规保护措施,实行专项服务、重点扶持。对涉及贵宾卡企业和挂牌企业的案件慎重、稳妥处理,依法捍卫企业合法权益。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把关。在依法做到畅收、畅结的前提下,不准擅自查封企业财产、帐号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得对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采取查封生产设备场地、经营场所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运行的强制措施,尽量发挥审判机关的调解作用,使涉及到挂牌企业、贵宾卡企业债权、债务尽可能通过调解解决。遇到重大影响事宜,如需到挂牌企业执行公务,必须由本单位一把手院长签署意见,并逐级请示上报,争取得到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规定以来,各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优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立案窗口服务功能,特案特办,为重点涉优案件实行特殊立案我院采取窗口接待、集中办公的立案方式,在大厅内为涉优企业增设特殊立案窗口,设置了直播热线电话8926110,允许涉优企业口头立案及电话立案,为涉优企业优先服务。并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即当即立案,当即送达,当即转入速裁审理,同时在立案大厅单设执行窗口,配置了执行接待员,与审判紧密衔接,为企业提供立案、送达、审理、执行一条龙服务,缩短了办案周期,为企业减轻了诉累。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实行减、免、缓诉讼费及执行费的政策,使他们打得起官司,打得嬴官司,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体现司法为民的真谛。在立案同时,我院免费向涉优企业发放《便民手册》、《诉讼指南》,详细告之法院的受案范围、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速裁等每一诉讼环节,为企业诉讼提供必要的指导。同时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诉讼风险制度,告之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举证不能、举证超过时限导致的不利后果,帮助当事人避免 或降低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我院在总结去年速裁经验的基础上,抽调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审判人员专职负责审理速裁案件,实行速裁与立案同步,简便通知、简易程序、简化文书审理模式,加快审理速度,加大调解力度。针对农民在农忙时节化纠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速裁组为了加快涉农案件的审理速度,不误农民当事人农忙时间,实行了极限审限制,坚决不让农民当事人跑两遍腿、费二遍事。截止目前速裁结案68件,占民事结案的31.2%,其中涉农案件占10%以上,平均审限1天,并创下了目前最多一周审理速裁案件6件的记录。法官许永一天受理了农民当事人张志传两件案子,仅一日全部调解履行完毕,感动之余张志传给院长写来了感谢信,以示感激之情。我院在民二庭设立了企业转制咨询服务站,实行办案与服务同步,把服务的立足点放在了政府感到费劲,企业感到别劲,法院却能使上劲的地方,提前介入,送法上门。今年全院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余次,向各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7份。

    (三)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措施,尽快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院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置专职接待员专职负责接待、送达工作,统一审查受案标准,对能够提供被执行人详细住所及可供执行财产的,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对找不到被执行人及提供不出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采取先登记,再联系的方法,将申请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记录在册,随时发现,随时联系,随时送达。二是改革执行案件运行机制,实行执行风险责任告知制度。为避免一些案件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变成死案抽屉案等现象,执行局实行了执行风险责任告知制度,如其举证不实所造成执行不能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我们依法做出执行期限顺延的决定。这项制度的实施,使当事人风险意识得到了增强,又令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理解,有效解决了因久执不结引发上访的问题。三是实行案件流程管理交叉招标执行制度。执行庭确定内部最短审限,对在内部审限不能执结的疑难案件进行公开招标,对能够在审限内执结的招标承办人进行重奖,通过实施此项制度后,85%的案件能够在指定的期限内执结,一些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招标有13%的案件得以执结。四是在街道居委会建立了信访联络站,密切与辖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定期深入基层走访,加大法律宣传,以下访缓解上访,争取了主动,将矛盾解决于未然。今年上半年,我院执行局集中时间、人力、强制执行了一批外埠案件,使一些企业的合法债权得以实现。

    三、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干警缺乏对服务大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应有的认识,仍存在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建设工作二层皮的思想倾向,在工作中机械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个别干警的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服务思想、执法作风和观念上与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服务作风还不端正、不扎实。三是个别干警还存在着冷、硬、横、冲等服务意识不端、作风不佳问题。四是个别干警缺乏大局意识,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现象还较为普遍。

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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