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人民法院在院党组正确领导下,在案件数量“井喷”式增长的情况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克服困难顽强拼搏,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全年工作。2016年度王洋、唐功恩、王牧法官办案数排名全省前列,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实行社区矫正,对适用非监禁刑的被告人一律先行做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并对社区的缓刑犯进行回访教育,与辖区派出所加强协作,配合考察缓刑犯,与缓刑犯面对面交谈,宣讲法制,促其改造。积极引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年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 161件,所有案件均在15日内审结,提高了庭审效率,当庭宣判率达到了100%。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庭审三规、庭后三落实”,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依托,采取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是全力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经济环境。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对涉及财税支柱、招商引资企业的案件,本着保支柱、扶起步、促规模的原则,多做调解理顺、化解矛盾工作,扶持企业健康发展。保障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年末,东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大批涉绿地集团商品房合同纠纷群体性案件。在了解到开发单位打算拒绝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主动与企业经理取得联系,释法说理,选择有代表性的业主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从而保证快速审结170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高了调解率和周结案率,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达到了息诉服判的目的。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树立了行政审判权威。协调和配合协助市政府房屋征收工作,对B18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江南14、15、23、24号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做好了申请非诉执行的指导工作,并提前介入20户,召开了协调听证会,调解促成达成补偿安置协议15户,强制执行申请5户, 其中1件准予强制执行,4件立案协调后达成安置协议撤回申请。其中B18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是东安区招商引资项目,是改善牡丹江光华街景观建设的利民工程,被征收人陈某提出无理要求、多次协调无果。东安区人民法院及时对陈某被征收的房屋下发准予执行裁定,为全市景观美化亮化工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破解执行难题,构建信息化执行网络。强化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威慑联动力度,全年共清理涉民生旧存案件23件。暂存款清理取得重大成绩,全年共清理暂存款38笔。积极探索改革和创新执行工作,针对法职人员不足的情况,组成一个合议庭,案件经立案庭立案后,转到合议庭,由司法辅助人员统一进行送达和调查财产线索,合议庭办案机制大大提高了送达和调查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效率。通过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共曝光失信人83名。借助信息网络平台,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拍卖平台作用,网上拍卖平台开通以来,拍卖不动产245件次,实现债权1.27亿元,拍卖动产成品6件,成交金额116.2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8万元。
五是全力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公平的审判机制。严格执行考核程序,确定21名同志为首批法官入额人选。制定了本院《司法责任制配套方案》,全面从立案、审判、执行、审监、考评各个环节开始进行运作,在不打破原有庭建制的基础上,确定了八个审判团队,人员配比为1:0.5:1。独任法官、合议庭独立行使裁判权, 独任审判案件的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院领导带头办案,全年院、庭长共审理案件1826件,占结案总数的89.43%,同比增长99.02%。建立由审委会委员、资深法官组成根据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组,实行电脑自动分案。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厘清了审判权责,要求严格遵循权力清单履行职责。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周期明显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