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帮助少数民族当事人 维护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2-03-15 12:27:27
2012年3月12日下午,立案大厅来了一位少数民族的当事人,经询问,原来是蒙古族的兄弟,给一个姓王的老板打工,结果活干完后老板不付工钱,而这位当事人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由于他所认识的汉字不多,也写不了诉状,所以接待人员指导他去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司法救助,可是他来牡丹江时间不是很久,对道路不是很熟悉,很有畏难情绪,表示自己要走路去林口县找自己的一位远房姐姐,为了便于当事人维权,维护和谐稳定,就派我们一名接待人员把这位当事人送到法律援助中心,事后这位蒙古族兄弟对我们东安区法院法官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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