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洋,女,1972年3月出生,汉族,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一级法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现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先后荣获牡丹江市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卫士、牡丹江市政法系统双十佳标兵个人、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王洋法官自1996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曾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兼少年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等职务,先后审理案件3000余件。在审判工作中,她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近三年来,先后主审过423件刑事案件,积极探索员额法官体制下的审判工作新思路,2018年9月20日在黑龙江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其主审的观摩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全省刑事审判专家和同行们的广泛好评。王洋法官在少年审判领域中颇有建树。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于青少年审判工作始终,1999年以来她审理少审案件900余件,连续多年辖区内少年犯无重新犯罪。二是拓展维权空间,把审判维权工作延伸到社会,每年判后回访不少于20次。三是坚持“心理干预”,不断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领域。八年来,王洋法官做了数百起少年心理干预,让她真正感受到沟通是对孩子最好的关爱。正是坚持从“心”抓起,对未成年人“把心脉、破心障、塑心性”,王洋法官帮助一个个失足的孩子走出了人生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