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莹,女,1980年出生,1998年参加工作,2008年到东安区法院民一庭,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职务。作为一名法律的捍卫者,多年来,她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和认真,运用审判、调解等司法手段,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在审判岗位上,她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素养的提高,她以满腔热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妥善解决每一个纠纷,八年来她所承办的1000多件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她先后多次被评为2015年黑龙江省办案标兵、全区法院系统“金桂兰式好法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她用公心、爱心、耐心、责任心对待工作,真正做到了“息诉服判,案结事了”。
做了八年的法官,马莹其实没有判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子,每天她面对的就是夫妻之间、邻里之间、生意合作伙伴之间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而恰恰这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琐碎事,才是最难判的案子。作为一名“80后”的女法官,马莹如同一颗种子,扎根在基层法院这块沃土上,生根、开花、结果,在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中,找到司法与和谐的最佳切入点,不断传播着感动的正能量,传递着道德的接力棒,她始终以一个党员法官的赤诚之心和清明公正精神,用一颗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和责任心完美地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