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人民法院就法院现行司法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司法保障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五个问题。
一、司法保障服务的滞后性。司法保障工作还是处于遇见问题、解决问题的状态,比如对火灾、漏水、安检设备、防护设备等日常维护方面,还是处于“亡羊补牢”的阶段,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没有把问题想在前面,缺乏警惕性,认真程度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的、常态化机制。
二、司法保障服务的片面性。要想把工作做好,就要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比如后勤保障、干警的服装,饮食口味和健康均衡、当事人和律师的对保障工作的意见。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没有和实际应用接轨,脱离了群众,缺少调查和研究。
三、司法保障服务的技术落后性。信息化时代,对司法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手机具有拍照、录像等先进功能,对如何保护好当事人、案件进展和法官的隐私,做好保密工作等方面就需要更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支持,司法保障技术需要更新换代,需要更高的科技含量。
四、司法保障人员缺乏专业性。大部分后勤人员都属于聘用制,流动性较大,保密性不强,法院属于保密性机构,对服务保障的人员要求比较高。在科技法庭、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执行指挥中心、12368服务热线等等新兴项目上,需要专业的人才,而目前基层法院的网络人才较少,只有1人,培训也不完善。
五、司法保障的资金不足。基层法院运行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诉讼费,诉讼费上交省高院30%、区财政70%,再由区财政返还法院70%,也就是诉讼费的49%。资金缺少限制了法院的发展,在各项保障中都需要向上级申请资金和援助,手续繁琐,增加了时间和效率成本,没有专项的司法保障基金,使法院在安全保障、服务改善等方面捉襟见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