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人民法院规范复制庭审笔录和法律文书相关工作
作者:贾 冰 发布时间:2015-10-13 09:16:57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院行政管理工作,增强法院司法公信力,东安区法院针对在庭审笔录复制及卷宗材料复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复制庭审笔录、法律文书及复印工作通知》。
该通知对庭审笔录复制管理不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一是分为卷宗归档前和归档后两个阶段,按照取证依据的唯一性、正确性,进行了精确的划分;二是针对不同庭室和不同人员调取档案手续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程序符合规范、合法、便民的原则;三是将文件下发到各庭室,由庭长组织庭室内部学习,增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认识,提升干警的工作规范性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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