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院《关于开展刑事庭审调解评比的工作方案》的精神,以提升庭审能力为目标,强化自身办案能力为宗旨。6月9日下午,公开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中院评委刑一庭庭长李新峰、刑二庭庭长马洪波、审监一厅庭长赵恒栋、爱民区副院长李铭、刑一庭副庭长杨栢苓,东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庭审观摩。
东安区法院从庭前准备、合议庭成员分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评议、宣判等方面精心准备。庭审中,审判人员沉着冷静,言语规范,庭审程序规范,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证据、量刑依据、量刑事实、量刑意见及理由分别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宣判时,对被告人又加入法制教育环节,使被告人能够认识到错误,改过自新,重新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和法治信心。
庭审后,中院评委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点评,客观地评价了庭审人员的全部庭审活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不足。其他观摩成员在进行点评时表示,该案审理过程显示了庭审人员较高水平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水平,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密、有序,从法官到书记员再到法警,都显示出了较好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案件的判决及判后告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