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东安区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大会,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第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东安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指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就是把“密切
联系群众”作为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直接聚焦“四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实处,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末梢神经”。
会上,院长张翼宏在做动员讲话中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因此,全院党员干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上,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根植于思想和行动中,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获得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
张院长强调,做好教育实践活动,要注重以下原则:一是领导示范。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整改,自上而下,以实际行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标杆、带动一方、影响一片;二是注重监督,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包片联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听取民意,了解民情;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东安区法院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将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四是整改落实。将获得的群众的意见汇总,归纳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会后第二天,东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在张翼宏院长带领下,分为三组,深入辖区建福社区进行实地走访,认真听取了党员干部、社区群众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在走访热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牡丹江天合顺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人大代表时,征求了代表们对法院整体工作的评价,并汇报了法院2014年工作总体思路。在此次活动中,东安区法院真正做到了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今后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