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紧紧围绕审判工作来开展,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与审判、执行工作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防并重的有效体系,保证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一、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贯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重要保证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政治、经济和生活秩序,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的重任。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任务决定了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对人民法院的领导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能够保证党对法院政治上、组织上、纪律上的绝对领导。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力保障
目前社会各界对法院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甚至出现司法腐败现象等,说明法院审判中尚存在薄弱环节,影响了公正与效率的实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不严,管理不力、管理缺位问题,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因此,加强法院管理,遏制司法腐败,推动法院改革,是促进法院科学发展,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的有力保障。
(三)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案件类型越来越新,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公正的现象仍然存在,防止腐败,必须从制度上确立“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治学习,用先进的文化和道德塑造干警,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从而造就一支优秀法官队伍。
二、如何创建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紧紧围绕审判工作来开展,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与审判、执行工作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防并重的有效体系。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教育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艰苦奋斗、廉洁自律为主题,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及党纪国法教育,定期安排专题学习、专题讨论,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干警牢记党的宗旨,从我做起。要深刻理解最高法院近期发布的“五个严禁”规定的重要意义,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 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违纪违规
预防腐败,贵在机制保障。在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中,要遏制腐败、确保廉洁,仅靠现有的防范和约束机制是不够的。要真正建立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不必为”的奖励机制,并将四者有机结合,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以我院为例,我院前年开始,实行了“勤政廉政保证金制度”,经过两年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效果。该制度对进一步促进法官廉洁自律、惩防腐败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使干警自我约束的意识不断加强。通过一定的经济制约,干警自我约束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工作也在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
(三)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
要严格按照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 进一步加强法院作风建设。包括纠正和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查证属实即严肃处理;同时按照中院标准化管理规定要求,坚决纠正办案人员不按时开庭、开庭打手机、做与庭审无关的事,对当事人和代理人冷横硬冲、态度粗暴、不按规定着装等办案作风不良的问题;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再审改判的案件以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逐案审查,查证属人为因素违法审判的,严肃追究办案人的责任。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广泛通过开庭公告、社区走访和建立联络点等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的监督条件。充分发挥法院聘任的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公开审判信息,以监督促公正,促审判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纪检部门查办力度,增强队伍的纯洁性
要强化纪检监查监督力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将纪检监督贯穿法院审判、执行全过程,突出抓好警示教育,让每一位同志在心灵深处有触动、受教育。重视发挥纪检部门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反腐败力度,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整章建制,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大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使、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理出司法队伍。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整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司法监督的力度,加强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配合其他监督机关,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五)明确重点,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
着力对法院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和执行部门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做到立案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司法鉴定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等,扩大人民群众的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完善审判质效标准化建设体系和考评机制,加强对指标数据的经常性检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涉法信访工作。坚持正本清源,从信访源头上抓好一审和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强化信访责任承担机制,切实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数量,促进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狠抓有利于执行公开、公正、高效的各项已有规范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法院工作的规范体制,以规范管理促进法院工作的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