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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十年产权“回家”路 法官倾力解民忧——东安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跨越十年的房屋过户纠纷

发布时间:2026-06-04 10:38:15




    “赵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您!我心里这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当事人王先生(化名)将一面写有“公平正义怀爱民之心 尽职尽责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至东安区法院赵楠法官手中,感谢法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为其解决了困扰近十年的房产过户难题,让悬置多年的产权终于“落地归根”。

    2017年,王先生从刘先生(化名)处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依约付清了全部购房款。然而,由于卖房人刘先生长期身处外地,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房屋产权一直登记在刘先生名下。2022年,因刘先生的其他债务纠纷,该房屋被外地某法院依法采取了保全查封措施。王先生虽通过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获得胜诉判决,确认其对案涉房屋享有排除执行的权利,但房屋的查封状态因程序衔接等问题未能及时解除,过户依然陷入僵局。无奈之下,王先生于2026年1月诉至东安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刘先生协助办理过户。

    东安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王先生就房屋权利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已胜诉,从严格意义上讲,本案诉求可能涉及“一事不再理”的程序问题。但法官并未简单地一驳了之,而是深刻体察到王先生长达数年产权悬空的无助与焦虑,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帮助王先生彻底解决房屋过户纠纷的问题。

    为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法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将工作重心前移。一方面,积极协调本院执行部门,依据已生效的排除执行判决,迅速启动内部协同程序,研究解封方案;另一方面,主动与采取保全措施的外地法院执行部门进行多轮沟通,阐明案件背景与权属状况,争取理解与配合,为后续解封扫清障碍。在接到房屋成功解封的消息后,法官立即再次联系上远在外地的被告刘先生。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耐心沟通,向其释明不履行配合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也理解其身处外地的实际困难,沟通最便捷的解决方案。最终,被告刘先生表示愿意配合。在法官的全程督促与协调下,涉案房屋终于顺利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产权证办理完毕的那一刻,王先生心头压了近十年的大石终于落地,随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这起长达十年的纠纷得以圆满画上句号。

    从可能面临程序驳回,到主动协调促成解封,再到耐心沟通督促履行,本案的妥善处理,是东安区法院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法官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审判实践的生动写照。法官没有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着眼于当事人核心诉求,勇于担当,善于协调,打通跨部门、跨法院的协同堵点,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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