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便民服务延伸至群众家中,通过“上门立案+联动调解”模式,成功为一位行动不便的七旬老人快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从申请立案到达成调解仅用时7天,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传递法治温度。
老人遇难题法官上门来01年过七旬的刘大爷(化名)与老伴居住在东安区某老旧小区。不久前,因楼上住户管道渗漏,导致刘大爷家中卫生间、厨房多处墙面受损,家中物品也遭受了一定损失。由于与邻居协商未果,刘大爷萌生了诉讼维权的念头。然而,年事已高的他,前往法院立案成了现实难题,刘大爷尝试通过电话联系了东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到刘大爷的具体情况后,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彭剑峰法官高度重视,当即决定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与法官助理王玉龙携带相关立案材料,前往刘大爷家中。
立案与勘查同步走访与调解并行
在刘大爷家中,彭法官耐心询问了事情经过,仔细审查了老人准备的证据材料,并现场指导其填写了起诉状等文书,快速完成了立案登记手续。立案过程中,法官并未简单地“收材料”,而是同步进行“现场办公”。他仔细查看了房屋受损的具体位置、程度,并进行了拍照取证,对损害情况形成了直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为更全面地掌握纠纷背景、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彭法官一行在完成上门立案后,并未立即返回,而是径直前往刘大爷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他们与社区干部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以往的邻里关系、社区此前调解的情况以及房屋的整体状况。
委托调解化干戈七日速裁见实效
基于前期上门立案掌握的情况和社区走访了解到的信息,彭法官认为该案事实基本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且双方均有调解基础,具备通过委派调解快速化解的有利条件。在征得刘大爷及其对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立即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将该案委托至辖区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在法院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损害情况已由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初步固定,损失范围相对明晰,调解员重点围绕维修方案和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就赔偿数额、履行期限及后续维修责任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随后,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从上门立案到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全程仅用时7天。
司法为民有温度多元解纷提效能
东安区法院面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主动向前延伸服务,将立案窗口“搬”到群众家中,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更重要的是,通过“上门立案+现场勘查+社区联动+委托调解”的组合拳,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立案难题,更将司法职能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即在立案阶段提前介入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便捷、灵活、成本低的优势,最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和谐、源头化解,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也让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感受到了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调研时曾强调:“我们要把群众的难事当成家事来办!服务人民群众光用力不够,更要用心、用情'。”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就是东安区法院落实张军院长讲话的一个生动实践。今后,东安区法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老百姓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用更贴心的服务、更高效的举措,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