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31元松花蛋变质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庭前、庭中、庭后全流程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司法温度化解“小标的大矛盾”,护航“舌尖”安全。
原告张先生在被告自营网店购买价值31元的松花蛋,收货后发现食品存在变质问题。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先生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退一赔十,最低1000元”的规定诉至法院,提出1000元赔偿的诉讼请求。被告认为原告主张赔偿金额过高,双方争议激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标的虽小,但涉及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遂启动“全流程调解”模式。庭前,法官主动联系双方,详细了解争议焦点,耐心释法明理,引导被告正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庭审中,法官结合证据分析案件事实,组织双方质证辩论,并在查明事实后再次开展调解工作,被告同意赔偿500元,但原告坚持法定赔偿标准未予接受;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简单判决,而是抓住双方均有和解意愿的契机,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多次通过电话、面对面沟通,从法律规定、经营信誉、社会影响等多维度耐心劝导,最终促成被告自愿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原告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的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经营者敲响食品安全警钟。东安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庭前+庭中+庭后”的全流程调解机制,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