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来立案
作者:黄景明 发布时间:2013-10-29 13:48:02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为在立案审查阶段,接待法官了解到原告在事故中受伤很严重,虽然目前已经出院,但一直在家静养,行动不是很方便,并且原告家里距离法院较远,为了便于当事人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同时更好地贯彻落实“接地气、连民心”活动,我院立案庭法官主动上门为该当事人办理立案,帮助原告交纳相关诉讼费用,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核实证据原件等。同时,法官对原告进行了诉讼指导,告知其在诉讼中可能遇到的诉讼风险,并向原告解答了如何填写授权委托书等法律问题,原告对此表示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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