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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东安区法院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5-07-11 16:13:13


    近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东安区法院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确认。

    近年来,东安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将文明创建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引领全体干警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了干警清正廉洁、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司法观念,推动法院迈出了“新步子”、凝聚了“向心力”、提振了“精气神”,展示了“新形象”。

    下一步,东安区法院将以此殊荣为新起点,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持续巩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为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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