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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司法确认+判后促履” 打出司法便民“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5-06-25 15:20:25


近日,一起因购车款项“转圈”引发的三方纠纷,在东安区法院“先行调解+司法确认+判后促履”全流程解纷模式下,实现从矛盾化解到款项履行的“一站式闭环”。这场耗时仅4天的纠纷解决之旅,以“调解有温度、确认有速度、促履有力度”的创新实践,书写了司法便民的生动注脚。


先行调解:柔性解纷按下“加速键”


原告欲向第三人购车,第三人需向被告购车,三方约定“原告直付被告”简化交易。然而,原告转账时因银行风控受阻,第三人为快速购车擅自将原告预定车辆抵押筹钱完成交易。待原告资金解控转入被告账户后,被告却拒不返还多收款项。

收案后,鉴于双方解纷意愿强烈,承办法官秉持“能调尽调”的原则,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至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以“背对背沟通+面对面释法”模式介入,一方面梳理资金流向、明晰责任边界,另一方面从交易初衷、诚信原则切入疏导情绪。经多轮调解,三方达成一致: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多付款项。


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筑牢效力”


为确保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同步启动司法确认程序。经审查,调解协议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法院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既赋予人民调解“司法背书”,又避免当事人陷入“调解后再诉讼”的循环,实现“调解即终局”的便民效果,让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判后促履:法官“在线追款”打通最后一公里


司法确认裁定下发后,被告未按期履行。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被告,结合《民事诉讼法》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经持续沟通,被告最终认识错误,全额返还款项。从“纸上权利”到“真金白银”,法官用“有温度的执行”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东安区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下一步,东安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以“全流程便民”为导向,让每一起纠纷都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优方式”中得到解决,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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