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后,原告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化纠纷 排忧解难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
2020年,被告夫妇从原告处租赁一处门市房用于经营酒店。但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原告并非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而是所有权人的妹妹,但原告未向被告说明这一情况。被告夫妇认为原告隐瞒关键信息构成合同诈骗,遂拒绝支付后续租金,原告因此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虽然法律关系明确,但双方信任已严重破裂,简单判决可能激化矛盾。她决定从解开双方的心结入手。对被告,法官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即便原告身份存在告知瑕疵,但租赁合同在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依然具备法律效力,拖欠房费并非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同时,法官向原告指出其在租赁初期未充分披露信息的不当之处。随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提出双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同时被告要补齐欠缴房费,并协助原告办理经营手续转移,这样可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利益。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一致。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也折射出东安区法院法官“小案精办”的司法智慧。近年来,东安区法院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通过“法律解读+情理疏导”双轨并行的模式,既解法结,又化心结,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