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审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充分向各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即时履行,在做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维系了邻里关系。
案涉小区单元公共管道漏水,致使业主家房屋受损,因各层业主就赔偿责任无法达成一致,一楼业主将本单元2楼至17楼业主及物业公司全部诉至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多家住户取得联系,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诉求后,承办法官告知各方当事人须经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赔偿金额,但鉴定将会大大增加诉讼成本。原告需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同时一旦确定是由于被告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将由被告承担鉴定费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明利害关系、列举法律依据,并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终,在法官的劝导下,各楼层业主摒弃前嫌,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友好相处,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东安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为辖区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供稿:吴雪寒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