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以为欠款要回来少说也得几年的时间,真没想到十几天的时间就拿到全部执行款,真的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近日,东安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张某与刘某曾共同经营食品加工店,因双方在经营中发生矛盾,张某诉至东安区法院要求刘某偿还自己3万元欠款。结案后刘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银行存款、动产、不动产等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刘某名下除每月退休工资2000元外无其他财产。在执行法官的积极沟通下,刘某称可以从退休金中每月支付1000元来偿还欠款。考虑到按月给付时间跨度长,申请执行人又急需用钱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与刘某多次沟通,最终,刘某在其亲属的帮助下一次性将欠款3万元全部履行,仅仅十几天的时间就将案件顺利执结。
东安区法院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最大限度地将“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金 源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