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即时履行” 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12-31 16:17:45
近日,东安区法院当庭化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经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协调,被告当庭给付原告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告谭某某是某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被告某学校在微信公众号上展示该作品,侵害了谭某某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谭某某将某学校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件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关键在于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于是通过释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沟通换互解,以情理促互谅,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的根本矛盾。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学校当庭履行完毕,彻底将案件化解。本案通过“调解+即时履行”的方式,真正做到矛盾的实质化解,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东安区法院将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及时化解、就地化解,让群众收获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供稿:吴雪寒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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