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中
因现场条件的限制
难免有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的情形
在无法查清事故事实的情况下
是不是就没人承担责任了?
2023年11月,于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时,与孙某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于某住院治疗14天,诊断为背部开放性损伤、胸椎横突骨折。经司法鉴定,于某伤残等级为十级。
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时发现,于某驾驶的小型车的行车记录仪未插入存储卡,孙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亦未安装行车记录仪,且附近监控摄像头也未能拍摄到事故发生时的信号灯放行情况。重型自卸货车分别在人寿险公司和人财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于某遂将孙某及保险公司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因事发路段无监控记录,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责任难以划分,且原、被告双方均无法证明对方有过错,因此应当由原、被告双方平均分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中国人寿牡丹江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于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4万余元。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