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的讨薪之路画上圆满的句号,真正实现司法护“薪”,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的问题。
2015年,马某雇佣刘某到俄罗斯务工,工作完成后马某一直拖欠劳务报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向东安区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马某进行网络查控,并传唤被执行人到院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以在外地工作为由推脱。法官根据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提供的住址进行查找,但一直没有找到被执行人。通过向其邻居询问得知,被执行人夫妻二人经常昼伏夜出,办案法官充分利用该特点,经过连日的夜间蹲守,终于找到被执行人马某,但其仍以自己目前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劝解、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依旧无动于衷。就在案件进入僵局之时,执行法官突然想起在某次谈话过程中被执行人妻子无意中提到某劳务输出公司,于是对该劳务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马某为该公司员工,在执行法官向该劳务公司说明情况后,该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被执行人的账目往来,最终确定从被执行人工资中提取部分资金、其余部分由被执行人自筹的执行方案,目前本案已执行完毕。
刘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感谢法院帮我要回拖欠了这么多年的工资,为我们农民工撑腰。”东安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切实高效地解决拖欠薪资问题,为所有劳动者的辛勤付出保驾护航。
供稿:金 源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