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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东安区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三源共治”机制

发布时间:2024-07-16 10:08:50



    近年来,东安区法院坚持抓头、强中、顾尾,建立健全诉源、案源、执源“三源共治”机制,奋力书写诉源治理“新答卷”。7月11日,《人民法院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近年来,东安区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抓实诉源、案源、执源“三源”前端治理,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为推进辖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治力量。

    一、法官跑腿,主动作为,在“止讼”上下功夫“春雨涨满池塘唤睡莲,春花儿开遍呢喃的燕...”伴随着《上春山》轻快的节奏,人们耕地起垄、施肥下种、培土覆膜,一幅生机盎然的“春耕图”在丹江大地绘就。

    “这地都是经过卫星定位后划分确定的,你别以为可以随便偷别人的地。”一老汉在地头大声嚷嚷。

    “我的土地咋就变成你的了呢?你这也太不讲理了吧,摊上你这么个邻居,我可真倒霉。”人群中另一男子随后说道。

    一顿争吵打破了田野里的宁静,也吸引了驻村法官的注意,她紧忙收起手中的小册子,快步来到人群中央。

    经了解,原来,张某和王某都是东村村民,两家耕地相邻。起垄时,张某发现自家土地缺少一垄,他怀疑邻地的王某侵占了他的土地,于是便有了之前的争吵。驻村法官了解事情的大致原委后,考虑到双方同村,平日相处也算和睦,为不伤及两家情谊,驻村法官决定联合村两委干部先行开展调解工作。首先,在村民的共同见证下,根据双方土地确权证的四至界限、面积,进行了两家耕地的初步重新丈量,最后发现张某耕地确实少了大概0.2亩左右。而王某显然不满意该份测量结果,认为非专业机构鉴定,不具有可信性。驻村法官见此,只能耐心做起王某的思想工作,向他讲解了重新测量鉴定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张某表达歉意,双方达成和解。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这是东安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是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社会治理的生动写照。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社会的逐步完善,各种法律越来越为人民群众所熟悉。近几年,东安区人民法院辖区内矛盾逐年增多,2018年至2021年,受理案件数连续四年上升,面对此种情况,东安区法院精心打造“东法安和”诉源治理品牌,在辖区17个村屯、24个社区设立“东法安和· 管大姐”工作室,41名包保法官下沉村屯(社区),自成立至今,共指导村镇化解矛盾纠纷4026起,就地达成人民调解协议2217件,引导申请司法确认302件。

    二、类案示范,诉前化解,在“减讼”上动真格

    近日,一起简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却让主审法官在案件审判上犯了难。由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工的时候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不符合交付条件,违约交房,所以孙某起诉要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主审法官觉察到这起案件绝非个案,为此他立即对法院受理的类似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2023年7月起陆续受理了某小区百余户业主起诉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业主们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为促进案涉小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尽快解决房主的急难愁盼,主审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深入开展调解工作,得知案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实资金周转面临很大困难,短时间内无法一次性支付,主审法官只得另辟蹊径。然而,走访时获得的一条信息无意中为主审法官打开了新思路,原来小区的物业服务是由该房地产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提供,那么可否通过物业费抵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形式化解这场纠纷呢?说干就干,主审法官火速联系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的说明解决方案的利弊,通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用物业费抵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调解协议。

    该案件的成功化解为后续案件的顺利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终,近百起、总标的上百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列案件成功化解。从诉源治理到案源治理,是东安法院全方位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实招,立足“案源”这一突破口,尽量避免一个纠纷引发多个诉讼行为的发生,从源头减少案件数量。

    2022年东安区法院一审民商事收案3795件,同比下降7.71%,实现首次下降。2023年同比下降20.86%,2024年上半年一审民商事收案1032件,同比下降25.37%,诉源治理成效显著。三、审执联动,执前和解,在“息讼”上做文章“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没想到能这么快就拿到执行款,你们太有效率了”一起民间借贷的当事人黄某说。近日,东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帮助黄某3天之内拿到了3800元的执行款。

    2021年4月,栾某以维持生活为由向黄某借款3800元,借款期限为半个月,到期后栾某不仅拒绝还款,还将黄某手机、微信等联系方式拉黑,黄某无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案后,与栾某取得联系,栾某拒绝参加庭审,遂法院缺席审理,判决被告栾某向原告黄某支付全部借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判决生效后,栾某迟迟未给付该笔款项,黄某只能再次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申请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准备申请执行。承办法官秉持执源治理、执前督促理念,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提供具体情况,了解全部案情和矛盾焦点后,执行法官向栾某释法明理,阐明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审执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栾某将应付款项全部履行,案件得以快速高效化解。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东安法院“诉源+执源”融合治理模式的有力实践,是审判执行有效衔接,共同破解执行难题的生动注脚。近年来,东安法院进一步强化审执联动,通过前置执行告知、财产保全前置、执行前和解等方法,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执行源头综治取得新进展。2023年以来,已进行执前和解案件1134件,成功率31.6%,和解金额达到324.6万元,最大程度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世人唯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这一“诉源治理”理念深深扎根在中国的司法土壤之上。古有“郡县制则天下安”,今有“基层安则国家安”。下一步,东安法院将继续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建立健全“三源共治”机制,助推诉源治理工作迈向新台阶,奋力书写新时代司法为民答卷。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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