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百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和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告工程公司为被告建设公司进行项目施工,施工完成并验收完毕后,双方签订工程款确认单。建设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一百余万元工程款尚未支付,工程公司多次催要,建设公司仍未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详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充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从法律、道德和实际情况等多个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和困难。经过多轮沟通和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是东安区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今后,东安区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东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