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和调解员同志的帮助,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近日,东安区法院联合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保险公司当庭给付,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23年末,王某驾驶轿车与孙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孙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的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后王某与孙某及保险公司未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故诉至法院。
因本案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立案法官及时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孙某经济困难获偿迫切,即向当事人说明诉前调解零受理费、程序简单、耗时较短等优势,且达成调解协议后我院可根据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确认其法律效力。在征得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由“管大姐工作室”法官管仁英联合调解中心的调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及调解员了解到王某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但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孙某表示如果被告能一次性付清,则愿意降低赔偿金额。随即,调解员从法律角度和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劝导双方各让一步,建议孙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赔偿金额,能够尽快拿到赔偿金。最后,法官就双方的情况进行分析,从事故的责任分配、相关费用的基本计算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解释说明,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官及调解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重新权衡利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保险公司当场给付赔偿款,纠纷顺利化解。
东安区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