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发布时间:2024-05-22 14:14:14
2024年5月22日是第24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东安区法院组织干警到兴隆镇桥头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坐落于牡丹江市兴隆镇,保护区内有梅花鹿、原麝等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以及花楸、红豆杉等名贵植物。为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物种减少,使辖区生态持续向好,干警通过发放《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向村民宣讲毁坏珍贵树木、盗窃野生动植物的严重后果,引导村民爱护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提高村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此次普法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东安区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持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呼吁更多村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来,以实际行动筑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
供稿:李昕悦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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