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直是人民法院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近日,东安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零成本化解了2起因拖欠供暖费引起的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及热力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供暖添加一份司法温度。
被告系某小区业主,原告热力公司已为被告履行了供暖义务,但被告未及时足额缴纳供热费用,热力公司遂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缴纳所欠供热费用及所产生的违约金。
收案后,东安区法院“管大姐工作室”迅速与原被告沟通交流。热力公司认为被告无故拖欠暖气费多年,难以沟通;被告则认为热力公司供热质量差,多次向热力公司反应但得不到解决。
在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后,法官与调解员通知原、被告来到“管大姐工作室”进行调解。法官一方面向被告讲解供暖方面的规定,指出在热力公司无过错的情况下,业主拒缴暖气费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与热力公司沟通,为业主争取合理合法的权益,希望他们能够采纳业主的合理建议,提升供热服务质量。最终双方就支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小供暖关系大民生。东安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前端解纷能力,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群众和企业的解纷成本,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赵 越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