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裁判文书 扫黑除恶 教育整顿 党史学习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明知山有虎 不要上“明知山”

发布时间:2024-04-12 15:25:02


牡丹江作为雪城

不仅有着闻名遐迩的冰雪景观

更有着美不胜收的自然风景

部分公园山坡陡峭

雪后游园危险重重

为了安全起见

不少公园入冬后开始闭园谢客

但一些市民仍然抱有侥幸心理

擅自入园游玩

最终酿成大祸


牡丹江市某公园风景秀丽,是市民日常休闲锻炼的重要场所。为避免雪后游园发生意外,该公园于2022年11月1日发布闭园通知,并将通知悬挂于收费处和上山入口,同时在路边设置了“陡坡危险,请勿滑雪”的显眼标识。

2023年1月,时年68岁的张某无视闭园通知,自带雪圈进入公园,在公园通往山顶的道路上自上而下滑雪。戏雪过程中,张某滑离道路撞到外侧的树木受伤,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张某配偶及张某之子认为公园管理不严导致人员进入存在过错,向东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某公园支付赔偿金共计51万余元。园方则认为公园已经明确公示管理规则,张某对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擅自入园游玩身亡,后果应当自行负。

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园在入口及路边均设置了明显警示牌,已尽到了安全警示告知义务。张某在公园闭园期间私自进入,未购买门票,与公园并未成立服务合同关系,且张某发生事故的道路是用于行人通行,并非用于滑雪。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在陡坡滑雪可能产生的危险,因此,张某无视公园的告知、警示,在滑雪过程中受伤身亡的结果系其自身过错,园方并不存在过错。原告主张公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赔偿其各项损失51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生命是一场珍贵的单程旅行

拥有生命才拥有无限美好的可能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生命安全重于一切

切勿以身试险

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得不偿失

供稿:郭彦军

一审:庄媛媛

二审:矫晓旭

三审:刘   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