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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助力迟来的退款

发布时间:2024-03-28 13:41:17


    近日,东安区法院审结一起卖方既不发货又拒绝退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解决了一件困扰已久的“烦心事”。

    原告姬某通过被告公司的APP购买了两只奢侈品包,共花费38000余元。下单后,姬某多次与客服沟通催促,被告仍未发货。迟迟等不到发货的姬某在平台上申请退款,但被告却既不发货也不退款,APP平台还显示订单“已取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姬某来到东安区法院寻求帮助。

    受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然而开庭当天,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并且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经审理,办案法官发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有效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助力原告拿到迟来的退款。

    “我们会继续尝试与被告联系,向其释法明理,尽力说服被告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把判决书交给姬某时表示。东安区法院将立足审判工作实际,能动履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矫晓旭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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