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8 11:06:22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及维权意识。3月15日,东安区法院干警走进学府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群众介绍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路过的群众讲解“听课领红包”“特效药”等网络诈骗的主要特点、手段和危害后果,提醒大家“不轻信、不加群、不汇款”,保护好个人隐私,不向他人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指导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掌握基本的防范方法,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同时干警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积极解答,引导群众树立起法律维权意识,一旦受到侵害,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信息,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东安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矫晓旭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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