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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2 10:41:40


根据牡丹江市委统一部署,2023613日至730日,牡丹江市委第巡察组对东安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95日,市委巡察组向东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引领不折不扣狠抓整改责任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精神,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方向和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由常务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对整改任务和措施进行具体研究和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整改落实。

(三)强化问题导向,细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要落实”原则,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三清单台账,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准根源,细化整改任务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可量化、可督查、可评估、可追责,有力有序推进整改。

(四)强化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堵塞一个漏洞。建立并完善《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实施细则》《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阅核”制度的暂行规定》《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廉政谈话制度》等一批制度,确保整改成效管长远。同时,院党组坚持统筹兼顾,积极将巡察整改融入法院日常,与推进执法办案、诉源治理、践行司法为民等一体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具体工作的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问题,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认真履行职能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的学习。通过党组会对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0至202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作出的“十一个坚持”战略部署进行深入学习并交流发言二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和视察我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到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保证会前学习的数量和质量。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4次;三是丰富和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扩大会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作出的“十一个坚持”战略部署进行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四下基层”,深入包联企业、党建联系点开展宣讲3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理论学习、诉源治理和审判执行等法院各项工作融入到“十一个坚持”战略部署当中,制定《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落实“十一个坚持”实施方案》,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将“十一个坚持”战略部署落实落地。

2.着力解决党组履行职能责任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规定,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制定《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立案工作,明确各类案件立案时间,严禁超期立案,关严有案不立的阀门。明确一次性告知制度,扎实提升司法服务。审管办、督察室加强部门协作就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督查,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监督信访电话,积极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坚持守正创新,从细处入手,围绕“公正与效率”抓实审判管理,科学管控案件审理期限,缩短办案周期,2023年,审限内结案97.62%,一审服判息诉率88.33%,案件平均办理天数36.44天。制定并严格落实《东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阅核”制度的暂行规定》,庭室长履行阅核责任,逐案阅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严格庭前会议制度,合议庭成员开庭前进行阅卷。总结经验成果。常态化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发挥精品案件示范引领作用,汇总审判成果,指导审判实践。

三是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充分发挥专家、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的力量,并与东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联动,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层报请示省法院,确保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7件,审结56件,结案率98.25%,调解率80.36%;

四是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深入推进“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大数据执行查控平台,将线上及线下财产调查手段相结合,对涉案被告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排查,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努力做到有财产的应执尽执,及时启动处置变现程序,确保财产执行不漏人、不漏财、不漏项。做深做实执源治理和能动执行,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设执前调解窗口,将执行案件立案前进行调解,实现维护胜诉当事的权益,减轻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3.着力解决落实深化改革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大跨域立案改革工作力度,2023年,共受理一审诉讼案件3003件,其中跨域立案248件,占8.26%,提高7.01个百分点。将庭前会议与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挂钩,召开庭前会议18次。建立《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阅核”制度的暂行规定》,对此项工作严格监督管理。加大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员额法官有符合“四类案件”的必须及时提请监管,2023年,受理一审案件3216件,提请“四类案件”监督案件46件,监督比例位列全市法院前列;二是加大诉源治理工作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入手,制定《东安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对接基层治理组织 实现“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全覆盖工作制度》,在辖区18个村屯(镇)、24个社区设立“管大姐”工作室,入驻综治中心、42名驻点法官及法官助理包村包社区与调解员建立常态化联络,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官”全覆盖,到社区村屯及时解纷,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2023年,东安区法院一审民商事立案3003件,较2022年同期3795件下降20.87%,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4.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完善《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风险防控分工方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舆情应急处置方案》等风险防控应对机制,在十一、中秋节等重要节点排查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3次,同时,认真做好日常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处理出现的涉案事件舆情,正面引导舆论;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安排部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对党组意识形态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时进行调整。同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东安区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方案》,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和研究,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

(二)整治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补足作风建设和为民服务短板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

一是院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牢抓实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二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并完善《东安区法院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监督谈话14次;三是加强廉政教育。2023年一把手”以《依法履职,共同建设公正司法环境》为题为全体干警上一堂廉政党课,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牢廉洁公正底线。

2.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高的问题。

一是规范管理固定资产。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审判功能性用房、形象墙等列为固定资产;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要求全体员额法官按照《东安区法院审判权责清单》要求,依照规定权限签发法律文书。对一名干警未经主管院长签批擅自作出保全裁定,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财务审核制度。对支出的账目严格按照核销标准报销,确保采购价格合理,严格内控管理制度,做到有事先申请报告等事项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所有账目全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3.着力解决能力作风不够过硬的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规范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格津贴补贴发放,对干警出差借调期间发放的加班补贴,全部追缴返还到国库;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通过换位体验、零距离体验、网上办事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走流程,对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交办相关部门限时整改,党组成员共计走流程17次,发现问题3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立足大局发展,创新优化举措,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境资源重点工作,创新旅游案件审理机制,积极为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湾旅游景区等旅游资源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同时,加大力度提高审判质效,2023年,简易程序适用率、小额诉讼适用率、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电子送达率、审限变更率均为全市第2名,网上立案率和网上缴费率满分。

(三)建强基层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建设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决策,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实施办法。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在班子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前,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党支部基本队伍建设,配强支部班子,因工作需要,对总支委员肯支部委员进行适时改选,不断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党内生活的“三会一课”等各项基本制度,2023年,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20次,集中学习60余次。开展抗洪、除雪等志愿服务活动50余人次,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提拔任用40岁以下中层正副职达到44%,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规范干部选任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廉政鉴定做到“双签字”。

2.着力解决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狠抓党建工作。落实班子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党组对省法院提出的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开展学习研讨,促进党建和审判工作同向同行同频,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效能。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听取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汇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和学习研讨等活动,对所在支部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党建、业务“一盘棋”;二是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将审判执行重点工作纳入党建专题会议,同部署同安排。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开展业务大讲堂4次,组织干警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干警的道德素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2023年,全院共填报“三个规定”记录1612条,其中有报告记录431条,零报告记录1181条,引导干警筑牢拒腐抗变防线;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开展“三会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对支部工作进行指导。规范党费缴纳。按月调整党费缴纳基数,并及时公开党费收缴情况。

(四)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强有力举措彻底整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

1.着力解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东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各庭室负责人,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将本次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内容;三是集中整改期后,如有未完成的问题将定期研究后续整改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直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着力解决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派驻纪检组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对新任用及职务变动的中层领导进行廉政鉴定8人次;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增加派驻纪检组工作力量;加强对违纪违法线索处置,及时调查核实,严肃查处,形成震慑,确保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着力解决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对上次巡察未彻底整改的问题,重新认定、落实责任,对审计反馈的涉案物品未按规定处理问题,进行了评估,拍卖未成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罚没脏物已由当地政府财务部门接收上缴。对车辆超编问题,已按照相关车辆报废的规定,正在办理报废程序中,预计于2024年7月完成,解决车辆超编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3-6608028;电子邮箱daqfyz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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