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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被撞 能否主张停运损失?

发布时间:2023-12-29 16:49:51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是否能主张停运损失呢?

计算标准如何确定呢?


01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被告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与原告张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向王某主张停运损失未果,诉至法院。

02
裁判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本案中,张某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因运营收入与拉载量关系密切,其每日的运营收入存在较大的波动性,故停运损失应参照2022年交通运输业标准结合停运天数予以确定。2022年交通运输业日工资为274.70元,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原告车辆于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停运,共计7日,故本院保护原告停运7日造成的损失为1 922.90元,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张某经营的车辆虽然是租赁而来,但租金属于张某应当支出的经营成本,不应当由他人予以赔偿。

03
法官提示

本案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一方是出租车,且出租车是无责方,有权主张停运损失,停运损失的计算标准为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交通运输业平均工资。

虽然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还是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当注意保留证据。

供稿:许   永

一审:庄媛媛

二审:矫晓旭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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