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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称已还款 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发布时间:2023-12-29 14:43:17


借款人称已经还款

但却提供不出任何证据

能够认定为欠款已经还清吗

出借人死亡

家属凭欠条能追回借款吗

案情简介

男子某于2023年8月因病去世后,家属整理遗物发现一张欠条,约定李某于2022年底前还清借款。王某家属凭该欠条向法院起诉,但某以借款已经偿还为由,拒不还款。被告某声称其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已经将欠款还清,某到底有没有还钱,举证证明责任该如何分配?

裁判结果

经法院到银行调查核实,王某在世时的开户账号名下,在被告李某所称的还款期内无大额进账,被告李某所述与实际不符。被告李某声称在其还款后既未要求王某出具收条,亦无转账凭证,又无第三人在场,也未留下录音录像予以佐证,还没有按照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将借条收回。因此,作为还款人在还款时未留下任何证据能够证实其还款情况,与常理不符,应对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最终被告李某自认是否还款记不清了,表示愿意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4万元

法官提示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就还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方举证不能就会承担败诉风险。因此,在民间借贷中,借款和还款尽量采用转账方式并保存付款凭证,采取现金还款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收条注意保存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供稿:于   洋

一审:庄媛媛

二审:矫晓旭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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