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东安区法院,并对法官的工作表示高度赞誉和诚挚感谢。一边是努力筹措还款的货车司机,一边是通情达理的好意搭乘人,他们对彼此的善意和谅解让干警们唏嘘不已。
该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司机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与王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负事故次要责任。马某为案涉摩托车的好意搭乘人,此次事故造成马某达伤残七级。
2021年,因暂时无法找到货车司机,为保障马某快速获得部分赔偿款以便后续护理生活,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马某在保留诉权的前提下先行与摩托车司机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摩托车司机及保险公司按期赔偿完毕。
今年7月,马某对货车司机提起诉讼。受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明确纠纷的争议焦点是赔偿金额的认定问题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承办法官仔细核对相关证据及赔偿标准,并进行计算,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被告说明此次事故造成原告的身体及家庭经济遭受极大伤害,一方面引导原告换位思考,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调整自己的诉讼请求。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原告体谅被告经济状况不佳,在被告郑重承诺将按期赔偿后,双方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12月8日,经被告积极筹措,将第一期赔偿款30万元履行完毕,同时也承诺将尽最大的努力按期赔偿剩余款项。
对于货车司机来说,背负的赔偿款是债务也是信义,第一笔最大额赔偿款的按期给付使他收获了心安,原告亦给予他最大的善意和理解。双方均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充分发扬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让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东安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思想境界,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供稿:耿洪霞
一审:庄媛媛
二审:矫晓旭
三审:刘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