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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引纠纷 法院调解化“薪”结

发布时间:2023-12-11 16:04:07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要回了辛苦钱,让我拿到了工资……”当事人关某激动地说道。事情还要从东安区法院办理的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说起。

    原告关某在被告的工地工作,但被告仅在前期支付了一部分工资,剩余工资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并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详细询问被告未发放工资的原因,郑重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下,双方就支付工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民生案件无小事。东安区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依法服务和保障民生,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来慧颖

    一审:庄媛媛

    二审:矫晓旭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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