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保管”爷爷赠与的财产不还,能连本带息要回吗? 发布时间:2023-12-01 11:00:07
等你长大了就还你”
很多人都有被父母保管压岁钱的经历
然而那些被父母保管的压岁钱
长大后再也没见过
“保管”不等于“拥有”
替孩子保管的钱本质上还是属于孩子的
原告宫某于2005年出生,系被告宫某某之子。宫某父母于2010年离婚,此后宫某一直随母亲张某共同生活,宫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15年,宫某某带当时10岁的儿子到医院看望生病的爷爷,爷爷给了宫某1万元,此款一直在宫某某处。同年,宫某的爷爷因病去世。
原告宫某以父亲宫某某侵占爷爷给的1万元为由起诉,请求判令宫某某返还1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自2015年至2023年的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均认可涉案的1万元系宫某的爷爷赠与宫某的个人财产,被告宫某某没有法律根据取得此款,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父母离异后,爷爷赠与未成年孙子的钱,交由父亲代管,父亲拒不将此款返还给儿子,侵犯了儿子合法的利益,与中华民族父慈子孝的传统美德相违背,也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案依法捍卫了儿子受赠财产的合法权利,充分彰显了法院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鲜明态度。
供稿:陈慧媛
一审:庄媛媛
二审:矫晓旭
三审:刘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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