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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送“露天阳台”,我能随便用么?

发布时间:2022-12-02 19:34:50


你的地板你做主

但我的天棚不行

使用“露天阳台”导致楼下漏水

修复防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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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李某在我市某小区内有一间车库,该车库的天棚并不完全在楼房建筑内,有一部分是凸出的,二楼业主赵某将该部分空间也加以利用,相当于多了一个“露天阳台”。赵某在“露天阳台”上种植花草并搭建的防护网,因赵某在楼上的反复踩踏及搭建防护网的行为导致车库防水层发生渗漏,李某因此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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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经审理,本院认为赵某和李某是上下相邻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车库出现渗水与赵某使用露台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赵某应当及时修复防水层,以排除对李某的车库造成的损害。

经调解,赵某自愿在10日内将车库露台上的物品移除并修复防水层。

法官提示

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法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人类探寻的自由和自由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是保障所有人尽可能享有更大的自由而订立的社会契约。法律并不绝对禁止赵某使用“露天阳台”,但使用的自由建立在不能侵犯李某的自由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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